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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

注意事項

  • 如你(或你的陪同人士*)是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者,請不要於網上系統預約接種疫苗。請你(或你的陪同人士*)帶同康復/出院證明文件,直接前往政府指定疫苗接種中心。請按連結到有關資訊網頁查詢詳情。
  • 本預約系統只接受申請人從未接種過新冠疫苗,或已經接種了第一劑復星/BioNTech 「復必泰」或科興「克爾來福」疫苗。
  • 如陪同人士與申請人預約一起接種疫苗, 陪同人士必須與申請人的新冠疫苗接種情況一致(例如兩者都是第一次接種新冠疫苗,或已接種了第一劑復星/BioNTech 「復必泰」或科興「克爾來福」疫苗)。

申請失敗,原因可能是:

  • 名額已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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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預約失敗,原因可能是:

  • 輸入錯誤的身份證號碼或參考編號。請參考確認預約短訊內的參考編號,正確輸入號碼,小心分辨 0O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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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 - 預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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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 - 預約系統


您選擇接種的新冠疫苗為科興「克爾來福」疫苗。

疫苗接種地點 :
|

預約注意事項:

  • 如你(或你的陪同人士*)是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者,請不要於網上系統預約接種疫苗。請你(或你的陪同人士*)帶同康復/出院證明文件,直接前往政府指定疫苗接種中心。請按連結到有關資訊網頁查詢詳情。
  • 如你(或你的陪同人士*)有嚴重過敏史、對多過一種藥物類別過敏、或對藥物、其他致敏原或任何疫苗有嚴重過敏反應,請不要預約並諮詢你的家庭醫生或免疫及過敏病科專科醫生。
  • 如你(或你的陪同人士*)(1)患有慢性疾病或(2)有其他疾病而不確定是否適合接種疫苗,請不要預約並諮詢你的家庭醫生。

*本系統亦接受年滿70歲或以上長者,帶同不多於兩位陪同人士一起接種疫苗。

參加接種新冠疫苗的市民,須接種兩劑疫苗。在接種第一劑後,市民須於28天後接種第二劑相同的疫苗,以有效減低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病的風險。

  • 市民可選擇接種地點及時間。如你(或你的陪同人士)從未接種新冠疫苗,本系統會一併預約接種第一及第二劑疫苗的時間。
  • 如你(或你的陪同人士)已接種了第一劑科興「克爾來福」疫苗,可在本系統選擇接種地點及時間接種第二劑疫苗。
  • 預約名額是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
  • 你(或你的陪同人士)亦可在預約日子的當日或之前的任何時間,透過本系統查詢預約結果。
  • 如想知道更多有關是否適合接種疫苗、疫苗功效、副作用、接種疫苗後身體出現問題等資訊,請瀏覽網站 www.covidvaccine.gov.hk
  • 預約前,請細閱科興「克爾來福」疫苗接種須知
  • 前往接種中心的市民,亦需遵守個別場地的訪客感染預防措施。

預約所需資料:

  • 預約人士的香港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和出生日期。
  • 可接收手機短訊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
  • 陪同人士(如適用)的香港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出生日期和可接收手機短訊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

為確保預約系統的操作效率,市民須於開始登記後30分鐘內完成預約,逾時系統會自動終止登記程序,已輸入的資料亦不會儲存。

您選擇接種的新冠疫苗為「復必泰」疫苗。

疫苗接種地點 :

預約注意事項:

  • 如你(或你的陪同人士*)是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者,請不要於網上系統預約接種疫苗。請你(或你的陪同人士*)帶同康復/出院證明文件,直接前往政府指定疫苗接種中心。請按連結到有關資訊網頁查詢詳情。
  • 如你(或你的陪同人士*)未滿十八歲,請先下載疫苗接種同意書,並由家長或監護人填寫。於接種疫苗當日,帶同同意書到疫苗接種中心。此外,請細閱接種須知內,有關兒童、青少年和年輕人的部份。
  • 如你(或你的陪同人士*)有嚴重過敏史、對多過一種藥物類別過敏、或對藥物、其他致敏原或任何疫苗有嚴重過敏反應,請不要預約並諮詢你的家庭醫生或免疫及過敏病科專科醫生。
  • 如你(或你的陪同人士*)(1)患有慢性疾病或(2)有其他疾病而不確定是否適合接種疫苗,請不要預約並諮詢你的家庭醫生。
  • 如你(或你的陪同人士*)是患有嚴重衰弱症的長者(例如居於安老院舍長期臥床的長者),尤其是特別年長的組別(例如八十五歲以上人士),請不要預約並諮詢你的家庭醫生。

*本系統亦接受年滿70歲或以上長者,帶同不多於兩位陪同人士一起接種疫苗。

參加接種新冠疫苗的市民,須接種兩劑疫苗。在接種第一劑後,市民須於21天後接種第二劑相同的疫苗,以有效減低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病的風險。

  • 市民可選擇接種地點及時間。如你(或你的陪同人士)從未接種新冠疫苗,本系統會一併預約接種第一及第二劑疫苗的時間。
  • 如你(或你的陪同人士)已接種了第一劑「復必泰」疫苗,可在本系統選擇接種地點及時間接種第二劑疫苗。
  • 預約名額是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
  • 你(或你的陪同人士)亦可在預約日子的當日或之前的任何時間,透過本系統查詢預約結果。
  • 如想知道更多有關是否適合接種疫苗、疫苗功效、副作用、接種疫苗後身體出現問題等資訊,請瀏覽網站 www.covidvaccine.gov.hk
  • 預約前,請細閱「復必泰」疫苗接種須知
  • 前往接種中心的市民,亦需遵守個別場地的訪客感染預防措施。

預約所需資料:

  • 預約人士的香港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和出生日期。
  • 可接收手機短訊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
  • 陪同人士(如適用)的香港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出生日期和可接收手機短訊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

為確保預約系統的操作效率,市民須於開始登記後30分鐘內完成預約,逾時系統會自動終止登記程序,已輸入的資料亦不會儲存。

Testing for 地點 2
Testing for 地點 3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 - 預約系統


收集資料的目的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的預約登記

收集資料的目的

  1.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下稱「資科辦」)將出於以下目的,使用此預約系統中收集到的個人資料:
    • 處理接種由政府主導的疫苗接種計劃下提供的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預約登記,以及處理與預約登記相關的查詢;
    • 與入境事務處執行核對程序,以處理登記、審查資料並確認登記人的資格(例如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號碼與出生日期,以及檢查相關的香港身份證持有人是否已經逝世);
    • 與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查核登記人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狀況 ;
    • 查核在特定日期及時間於指定中心接種疫苗的配額;
    • 供與疫苗接種計劃相關的政府政策局/部門及機構安排接種疫苗,及接種疫苗後進行跟進;
    • 轉移到衞生署及與政府合作的相關機構(包括香港大學)以便衞生署持續監測與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有關的安全及臨牀事件;及
    • 製備統計數字及進行分析,而所獲得的統計資料將不會以能識別各有關資料當事人或其中任何人的身份的形式提供給第三方。
  2. 登記人可不按此登記的要求提供個人資料。但如果登記人不提供所須的個人資料,資科辦將無法處理相關預約登記。
  3. 資科辦須根據政府既定資訊保安要求,安全地持有個人資料。資科辦將採取合適的技術性與機構行政措施,例如資料加密、接達控制及防火牆等,以保障個人資料不受未獲准許的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
  4. 傳送和/或資料披露

  5. 資科辦不會將市民於預約登記時輸入的資料,用於任何其他用途。資科辦亦會確保個人資料的保存期限,不會超過達致原來目的實際所需。
  6. 出於上文第1項所述的目的,或在法律授權或要求披露的情況下,此登記中的個人資料可被傳送和/或披露至與疫苗接種計劃、香港大學及相關的政府政策局/部門及機構(包括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
  7. 查閱資料要求

    1.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本條例」),除一些豁免情況外,登記人有權要求存取及更改登記人於此登記中提供的個人資料;
    2. 在本條例第20條指定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拒絕查閱資料要求;
    3. 登記人可透過以下其中一種方式提出要求或查詢: (a) 電郵至enquiry_vaccinebooking@ogcio.gov.hk;(b) 傳真至2802 4549;或(c) 郵寄至「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15樓」。
  8.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登記

    收集資料的目的

  9. 電子健康紀錄統籌處(下稱「統籌處」)會收集登記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及電話號碼,以用於登記人在醫健通相關的登記及使用事宜,及於《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第625章) 訂明的相關事宜。相關的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給予及管理參與及/或互通同意、更新醫健通內的資料、收取醫健通的通知及退出醫健通的事宜。取得登記人互通同意的醫護提供者可透過醫健通取覽有關醫護接受者的健康資料。
  10. 傳送和/或資料披露

  11. 統籌處不會在未經登記人同意下向第三者轉移或披露登記人的個人資料和資訊,但下列機構/人士則不在此限:
    1. 衞生署、醫院管理局或統籌處根據《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以書面委任以協助電子健康紀錄專員執行其職能及行使相關權力的個人或實體;
    2. 統籌處所聘用,以便就醫健通的運作提供服務或意見(如技術、保安或數據處理服務等)的任何人員、代理人、顧問、核數師、承辦商或服務供應商;
    3. 統籌處根據香港境內適用的任何法例或法院命令要求,而需要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12. 查閱及改正資料要求

    1.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登記人有權查閱及改正有關登記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相關人士可申請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申請表格可於電子健康紀錄醫健通網 (www.ehealth.gov.hk) 下載。
    2. 登記人亦可向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了解有關詳情。統籌處可按查閱資料要求,向登記人收取適度的費用。
    3. 如欲要求查閱及要求改正登記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應聯絡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 (a) 電郵至:ehr@ehealth.gov.hk;(b)傳真至:3467 6099 ;(c)郵寄至:香港九龍灣展貿徑一號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11樓1193室

同意

本人 (及陪同人士) -

就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的預約登記

  • 已閱讀並理解上文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內容,並同意資科辦可以此預約登記接種由政府主導的疫苗接種計劃下提供的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為目的,處理和使用此登記中提供的個人資料;並向與疫苗接種計劃相關的政府政策局/部門及機構披露此登記中提供的個人資料;
  • 同意將此登記中的個人資料傳送至與疫苗接種計劃相關政府政策局/部門及機構作為接種疫苗用途,以及接種疫苗後進行跟進,包括擬備有關的疫苗接種紀錄,以便公營及私營醫護人員決定及提供服務使用者所需要的醫療服務;
  • 理解我同意衞生署及與政府合作的相關機構(包括香港大學) 查閱及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及由醫院管理局、相關私營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持有屬於本人的臨牀資料,以便衞生署持續監測與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有關的安全及臨牀事件,惟有關資料必須為此目的而查閱及使用;
  • 同意將此登記中的個人資料供資科辦,用於處理登記、審查資料、確認登記資格以及分別與入境事務處和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執行核對程序和疫苗接種狀況;
  • 明白資科辦將保留對審視任何登記的權利,如果發現提供的資料無效、錯誤或有遺漏,資科辦可以在有需要時拒絕任何登記;及
  • 明白政府或會與我聯絡,以核實有關資料及安排接種疫苗的相關事宜。

如任何人士協助他人預約登記,必須先取得相關人士同意,方可使用其個人資料進行此登記。

就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登記

  • 已閱讀並理解上文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內容,並同意統籌處可以處理和使用本人於此登記中提供的個人資料,用於本人在醫健通相關的登記及使用事宜,及於《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第625章) 訂明的相關事宜。相關的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給予及管理參與及/或互通同意、更新醫健通內的資料、收取醫健通的通知及退出醫健通的事宜。
  • 明白取得本人互通同意的醫護提供者可透過醫健通取覽本人的健康資料。
  • 明白統籌處或會與我聯絡,以核實有關資料及安排醫健通登記及使用的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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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針 ()
第二針 ()

如沒有合適的中心或時間段選擇接種第二針,您可以調整第一針接種日期。